阜阳发出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动员令”

发布:2008-11-8 17:15:34  来源:阜阳日报  浏览次  编辑:晓宇

    为加快阜城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步伐,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城市生态质量,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市政府近日下发了《关于开展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工作的决定》,要求在全市开展创建省级园林城市活动,以期在2008年达到省级园林城市标准,2010年力争达到国家园林城市的标准。
    《决定》提出,2008年底,我市新增绿地面积585.84公顷,其中公共绿地面积 249.52公顷,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33%,绿地率达28%,人均公共绿地达7平方米,达到省级园林城市标准。到2010年,新增绿地1079.48公顷,其中公共绿地 311.4公顷,道路绿地率25%以上,全市“园林式小区”占60%以上,全市“园林式单位”占60%以上,有一定数量的省级“园林式小区”和“园林式单位”,使我市的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36%,绿地率达到31%,人均公共绿地达7.5平方米,环保及城市基础指标力争达到国家园林城市的标准。
    《决定》要求,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在市政公用设施方面,努力实现燃气普及率达80%以上;万人拥有公交车辆10辆(标台)以上;城市道路照明装置率达98%以上,城市道路亮灯率达98%以上;人均拥有道路面积12 平方米以上;公共供水普及率90.5%以上,水质综合合格率100%;道路机械化清扫率10%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0%以上;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60%以上;城市大气污染指数小于100的天数达到240天以上,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三类以上。
    《决定》同时提出,要建设三角洲公园、济河公园、刘锜公园、七渔河公园、古泉公园等一批城市公园;在颍河、泉河、七渔河两岸进行绿化景观建设。实施西城河、七渔河、东清河、中清河、西清河、一道河、二道河、老泉河、济河、老西清河、总干渠等城市内河治理和绿化美化工程。建设阜颍公路入口、阜南路入口、阜太路入口、阜临路入口及阜蚌路至立交桥的五个景观视廊。实施城市节点、街头绿地、街巷建设工程。加快苗圃基地建设。实施全民义务绿化工程。加快对颍州西湖、古慧湖的开发保护和建设等。
    《决定》强调,要建立信息收集平台,广泛收集市民对城市绿化建设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同时,加强督促检查。建立工作督查制度,把创建园林城市工作列入市委、市政府专项督查重点工作,将建设任务纳入岗位目标进行考核。对在创建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表彰,对拖拉敷衍,不能如期完成任务的,将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作者: 储晓敏 余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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