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立规严禁公款出国旅游

发布:2008-8-8 9:31:38  来源:转载  浏览次  编辑:晓宇
    日前,阜阳市委办公室转发了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等七部门《关于阜阳市制止党政干部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决定从现在开始,在全市开展为期七个月的贯彻落实“两办规定”、制止党政干部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

    《意见》强调,重点查处弄虚作假、不按规定报批或擅自延长在国(境)外停留时间、改变行程路线、变更日程安排的变相公款出国(境)旅游案件。严肃查处党政干部挪用其他公共资金出国(境),由企事业单位出资或补助,向下属机构、企事业单位和地方摊派出国(境)费用的案件。严肃查处在经费供给上搞弄虚作假、骗取审批的案件。

    对违反规定的出国(境)团组负责人、任务审批和经费审核部门责任人,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公款出国(境)旅游问题严重的单位,要追究其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储晓敏 记者王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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