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城困难家庭廉租房补贴范围扩大

发布:2008-8-30 20:57:38  来源:阜阳日报  浏览次  编辑:晓宇

    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发布通告,决定将阜阳城区廉租住房租赁补贴范围由城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低保家庭,扩大到城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4平方米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即日起,阜城符合条件的居民均可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申请廉租住房补贴。
    扩大后的廉租住房保障范围为:阜阳城区低保户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4平方米家庭;阜阳城区2007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00元以下,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4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低保户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4平方米的家庭租赁补贴保障面积标准为人均建筑面积14平方米,租赁补贴额为保障面积标准×家庭保障人数×租赁补贴标准;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赁补贴保障面积为保障面积标准(人均建筑面积14平方米)与其现自有住房建筑面积差,租赁补贴额为(保障面积标准-家庭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自然户家庭人数×租赁补贴标准。租赁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每平方米6元。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如实填写《阜阳城区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申请表》,同时应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家庭成员户口簿、身份证;申请人工作单位或居住地社区出具的家庭成员收入证明;申请人工作单位或居住地社区出具的家庭成员住房情况证明;低保家庭提供有效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合法有效的家庭成员之间的赡养、抚养和抚养关系的证明;现居住房屋的权属证明以及家庭主要成员和住房现状的照片及其它有关材料。
    市政府办公室同时公布了监督电话及联系人:颍州区住房保障部门联系人:刘志刚,联系电话:2516295。颍泉区联系人:邹新民,联系电话:2260258。颍东区联系人:章宏,联系电话:2761855。经济技术开发区联系人:魏威,联系电话:2220093。阜阳市住房保障办公室监督电话:2518037。(作者: 冯启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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