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阜阳之七:民国时期阜阳的地方武装(未完待续)

发布:2009-4-17 11:57:57  来源:颍州志  浏览次  编辑:晓宇

    1、警备营
  民国2年(1913年),阜阳县设团防营,县知事兼任团防营帮统。全县设两个营,辖1哨马队。共有军佐、士兵1101人,马34匹、钢枪821支,至民国4年(1915年)改团防营为警备营。同期,亳县设步兵营、涡阳设国防队(后改警备队)、太和设警备队、蒙城设团防总局(后改警备队)。
  2、自卫团
  民国17年(1928年),阜阳设自卫团和清乡民团(简称民团)。民团司令兼自卫团总司令。共有2个游击大队、15个总队、9个独立队、1个骑兵队、1个迫击炮队。共5125人,枪4069支、马48匹,迫击炮2门。亳县设民团司令部,县成立县中队,外人称“八大队”。蒙城设县警察大队,至民国21年(1932年),改称保安大队。民国12年(1923年)涡阳设自卫团,由警备队改建,共390人。民国18年(1929年),国民党省政府合并涡蒙亳3县地方武装,改名自卫团,归省指挥,旋撤销归县。
  3、保安团
  民国20年(1931年),涡阳改县人民自卫团为保安团,县长兼团长,计官兵200名。民国21年(1932年)改保安团为保安队。民国22年(1933年),阜阳县人民自卫团改为阜阳县保卫团,县长兼总团长,全团官兵2822人,同年10月,保卫团改编为保安总队。民国20年(1931年),亳县设保卫团,民国21年(1932年)改编为保安预备队,旋又改为保安队,约400多人。民国21年(1932年)蒙城设保安大队,官兵317人。民国19年(1930年)太和设保卫团,民国21年(1932年)“四·一九”暴动后,改为保安大队。
  
4、壮丁队
  民国22年(1933年)亳县设壮丁总队,县长任总队长,至民国24年(1935年)改为壮丁巡查队。民国24年(1935年),涡阳设壮丁巡察队,官兵300人,枪124支。
  
5、国民兵团
  民国26年(1937年),涡阳、亳县、太和、阜阳县设国民兵团。
  6、抗日自卫军
  民国27年(1938年)春,阜阳地区成立阜阳人民抗日自卫军。由行政督察专员方钦(后为郭造勋)兼任指挥官,副指挥官为宁少清。自卫军的任务是发动群众,武装抗日,保卫家乡。各县均成立了人民抗日自卫军。6、7月间改组为安徽人民抗日自卫军第3、第5路军,每路军相当于师的编制。各路指挥部设指挥1人,副指挥1—2人,下设参谋、副官、秘书、军需、军法、军医、军械、政训8个处,还有一个特务营,指挥部下为支队、大队、中队、分队,每支队有一个特务连,有的支队还有机枪连。第三路军当时在阜阳有两个支队,第一支队有7个大队,第二支队有6个大队,每个大队约有兵500人。第5路军由余亚农任总指挥,下辖临泉、亳县、太和3个县,每县1个支队。临泉县为第一支队,李登波任支队长,辖3个大队,约200—300人;太和县为第二支队,王丹岑任支队长,辖5个大队,约2000人;亳县为第三支队,韩栗生任支队长,辖3个大队,约1000人。1938年秋,第五路军又在亳县成立警备司令部。
  1938年11月,二十一集团军司令廖磊接任安徽省主席,着手整编自卫军,改为“游击”部队,郭造勋任游击纵队司令。
  
7、国民兵团
  民国29年(1940年)初,各县奉命将人民抗日自卫军改为国民兵团。由县长兼团长,每团设副团长、干事、军需、副官、书记等职,辖3—4个中队,人数一般在400—500人。
  
8、自卫总队
  民国36年(1947年),国民兵团撤销,改为自卫总队。有的县为常备总队,由各县长兼总队长,各区设联防队(联防区),所属队员,时多时少,无定编,人数一般在500人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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